基本信息
书名:国际法
定价:65
作者:白桂梅
出版社:北京大学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15-8-1
ISBN(咨询特价)
字数:
页码:623
版次:第3版
装帧:平装
开本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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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每章均为读者提供进一步阅读的书目,书后附有索引,以便读者查找在目录中无法列出的概念、案例、事件等,更利于教学使用。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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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提要
本书的导论部分系统讲解国际法的性质和历史发展、国际法的渊源、国际法与法的关系、国际法主体、管辖与豁免、条约、承认与继承、国际责任等国际法基本理论和问题,分论部分涉及人权、国家领土、海洋法、国际环境法、国际组织、国际人道法等国际法分支。本书自出版以来,受到越来越多的学界及本科教学的肯定,本次改版在保留前版的基本框架情形下,对整体书稿作了调整和删节,更加突出案例分析和应用。本书每章均为读者提供进一步阅读的书目,书后附有索引,以便读者查找在目录中无法列出的概念、案例、事件等,更利于教学使用。
文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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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是繁复缔约程序中的重要环节,有不同的功能。首先,如上所述,批准竖家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方式。国际实践表明,经简易程序缔结的条约,例如,换文,或者经签字即可生效的条约,无须批准。需要批准的条约一般会由条约本身作出须经批准的规定。如果条约中无此项规定,缔约双方可能另外通过协议规定批准的要求。此外,条约须经批准的要求还可能在国家谈判代表的全权证书上写明。其次,批准是使条约生效的一种方式。如果没有“交换批准书”的进一步要求,条约一经批准即可以生效。再次,批准为缔约双方提供了认真考虑条约的时间。在缔约方签署条约后,一方面国家可以有机会听取公众的意见,最终由有权批准条约的机关作出是否批准条约的决定。另一方面,如果条约要求缔约方采取立法措施,国家还需要在批准之前得到立法机关的同意。最后,需要指出的是,批准没有追溯的效果。换言之,所批准的条约在批准以后才能发生效力。
作者介绍
白桂梅,法学博士,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。研究领域主要为国际公法、国际人权法、妇女与人权问题。